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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佛法興盛後,得到當時的國王或長者的供養也較豐厚,佛陀亦一再教誡:「設有利養,莫生染著。(T2p.276)」「常當法施,勿習食施。(T2p.587)」像是提婆達多受摩竭陀王阿闍世毘提希子日日持五百釜食供養,世尊認為提婆達多受諸利養是今世亦壞,他世亦壞。就修行的立場而言,貪著利養即無法斷三毒,反而是增長惡業,不但今世無法解脫,就連他世亦受著這貪欲業報的影響而流轉惡趣。對施者而言,「布施」是藉著施與的行為遠離貪慳,以恭敬平等捨心親手施與,以清淨心等攝施者和受施者,如此的布施才會有大果報,為諸天所稱歎:



惠施修供養,邪盛隨所應,淨信平等施,梵行良福田,彼作如是施,是施羅漢田,如是廣大施,諸天所稱歎,自行恭敬請,自手而供養,等攝自他故,邪盛得大果,慧者如是施,淨信心解脫,於無罪世界,智者往生彼。(T2p.23




對受施者而言,如前所述,有志於梵行者接受施與只是為了生理的基本需求,也不應生起貪欲,特別是佛弟子,既入佛門,有了佛陀庇佑的因緣而獲得供養,則當以正法為依歸;如果貪圖利養,則會讓人誤以為佛的僧團只貪圖享受而不重實修,如此不但無法證得涅槃,而且有可能毀世尊教:




世尊告諸比丘:常當法施,勿習食施。所以然者,汝等今有果報之祐,使我弟子恭敬於法,不貪利養。設貪利養者,則有大過於如來所。何以故?謂眾生類不分別法,毀世尊教。已毀世尊教,後不復得至涅槃道,我便有恥。所以然者,謂如來弟子貪著利養,不行於法,不分別法,毀世尊教。(T2p.587




其實連婆羅門教都一樣對貪著利養也是有所警惕的:嗜好接受布施者就像水中乘石筏一樣,只會向下沉淪即使是有資格接受布施的人,一樣要忌諱執著於施捨貪著於施食的婆羅門家居者,死後必將成為施食者的牲畜。省視當時印度社會施捨的習俗,這樣的顧慮似乎在所難免。從《雜阿含經》中記載婆羅門邪盛大會舉辦的盛況可知一般:




時有長身婆羅門,作如是邪盛大會。以七百特牛行列繫柱,特、牸、水牛及諸羊犢,種種小蟲悉皆繫縛,辦諸飲食,廣行布施。種種外道,從諸國國皆悉來集邪盛會所。(T2p.24




外道的修行者得知有如此盛大的布施大會,即從各個地方齊聚一堂,當然不能說他們都是為了貪圖供奉而參與盛會,但也不免居心不良者攙雜其中。在重視修行的古印度社會,尤其是講因果的宗教,會對受施者提出這樣的警訊,也不是沒有道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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