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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陀除了提醒弟子們勿貪著於布施,也糾正了婆羅門舉辦邪盛大會一些不恰當的地方。邪盛大會就是婆羅門教的祭祀布施大會,世尊告訴長身婆羅門:



汝等當殺爾所少壯特牛,乃至殺害爾所微細蟲,是大會主雖作是布施、供養,實生於罪。(T2p.24




殺害牲畜來滿足人的口腹之欲,實際上是造就了身、口、意三方面的罪業縱使施主布施的立意是良善的,供養的牲畜再多,殺業已造,實生於罪。所以佛就教導長身婆羅門正信的布施:供養父母,令得安樂,方便得財,手足勤苦,如法所得,供給妻子、宗親、眷屬、僕使、傭客,隨時給與,恭敬施安,這做人的根本責任居家者所應該做到的基本功課




布施不見得就是施捨財物給外人,做好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本份事就是布施的一種。所以佛說善男子行布施應當勤供養根本、居家、福田三火,而不是貪欲、瞋恚、愚癡之火,後者只有自害害他、自他俱害,現法得罪、後世得罪、現法後世得罪,緣彼而生心法憂苦。(T2p.25)佛陀隨之為說端正法之諸佛常法,而長身婆羅門也因受教而於正法中得無所畏,歸依三寶成為優婆塞。




佛陀並不鼓勵自己的出家弟子參與邪盛大會得到布施,而是期許大家能遵循戒制,自調伏其心,家家行乞食,攝持於諸根,專精繫心念T2p.322)如來弟子應為法而受施,不應貪思欲之施,此即「常當法施,勿習食施」之謂。佛陀認為既已出家服袈裟法服,即應學習古聖旌表,解釋垢結,無復有世間的欲念,缽為應器,宜道人用,節身約省,非義不受也。(T1p.260




有一淨口外道出家尼,看到舍利弗乞食後於一樹下食,她就請問佛門的出家眾以何為食?舍利弗告之曰:「不墮四種邪命而求食,但以法求食而自活也。」(T2p.132)也就是每天不擇貧富,以托缽七戶為限,不論得食與否,都一樣安住於自己的因緣,安住於正法的修行。只有精進修行才不會愧對布施者,因為摒棄俗務,唯一的目標只有在佛法上的證悟,接受了供養的同時,也應以所悟之法施回饋予施主,於深妙法,樂說不厭T1p.194),讓施者也能同霑法雨。




世尊在《中阿含經》裡就很明確地指出了僧俗的相處之道:在家施主當以五事尊敬供養沙門梵志,一者不禁制門,二者見來讚善,三者敷設床待,四者施設淨美豐饒飲食,五者擁護如法;而沙門梵志亦以五事善念施主,一者教信、行信、念信,二者教禁戒,三者教博聞,四者教布施,五者教慧、行慧、立慧。(T1p.641


顯然佛陀是鼓勵在家眾供養修行者,尤其是如法修行的僧眾;相對地,出家人也負有教化眾生的責任,從信、戒、施、聞、慧五方面教導大家學習佛法,亦即是布施正法、律予在家的施主,而不是單向地接受供奉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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