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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所教誡的根本戒行: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言、不惡口、不兩舌、不綺語、不貪、不恚和正見,也稱之為十善業跡,意思就是說在生活上的言行舉止就能夠造就善業。持戒並不是給生活帶來一些不方便的限制,而是在因地上清淨自己的身、口、意業,因為這些善業的業報才可以得生善趣,所以稱之為「業跡」。


 


這樣的因果業報,累世的業跡決定生趣,世間的一切眾生皆依業真實,佛陀教導弟子們把五戒開展為十善,其實是希望大家能在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,以積極的態度勤修十善。以「殺戒」為例:


 


謂聖弟子作如是學:我作是念,若有欲殺我者,我不喜;我若所不喜,他亦如是,云何殺彼。作是覺已,受不殺生,不樂殺生。(T2,p.273)


 


以同理心去體會自己不喜被殺,故而受「不殺生戒」,不但不樂殺生,而且還要護生與救生,心常思惟不撾捶殺害於一切眾生乃至昆蟲。


 


《雜阿含》中記載著如何從持戒的具體行為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:


 


晝夜隨時所有的不善念都能猗息,由不殺生的習慣轉化為心與慈俱,不偷盜薰習廣大無量的悲心,不邪淫轉化為心與喜俱,不妄語薰習無瞋無恚的捨心。這樣的潛移默化,其實就是由持戒具足漸而於戒行有所成就。不但於微細罪不犯,而且能從守戒的堅定力量更積極地發揮出慈悲喜捨的四無量心,遍滿於一切眾生。


 


從根本的離殺生乃至得離盜、淫、妄語戒薰習自己的心性,如此而得以滿足正意解脫;由嚴持戒律而深入正法要,得滿足慧解脫。意解脫、慧解脫滿足已,得不謗賢聖,正見成就。正見因緣故,得生善趣天上,如是因緣眾生業煩惱清淨,得法眼淨:見法、得法、覺法、知法、深入於法。離諸狐疑不由於他、不隨於他,於正法、律得無所畏。


 


原文:


隨時晝夜觀察所起少有心殺生、多有心不殺生。若於有心殺生,當自悔責,不是不類。若不有心殺生,無怨無憎,心生隨喜。隨喜已,歡喜生。歡喜已,心猗息。心猗息已,心受樂。受樂已,則心定。心定已,聖弟子心與慈俱,無怨無嫉,無有瞋恚,廣大無量,滿於一方,正受住。二方、三方,乃至四方、四維、上下、一切世間,心與慈俱,無怨無嫉,無有瞋恚,廣大無量,善修習,充滿諸方,具足正受住。(T2,p.232)


 


古德有言:「莫以善小而不為,莫以惡小而為之。」聽起來似乎很簡單,其實這是需要深厚的持戒功夫,在日常生活中的當下都能於微細罪有所警覺。不僅僅是在行為上守好戒律,不殺、不盜、不淫、不妄、不飲酒,更是要從身、口、意三方面成就善業,這才是佛弟子受持淨戒的真實法,於戒法有所成就,精勤修持進而能達到四清淨--身清淨、口清淨、意清淨與命清淨。如佛所教,轉念是安住十善業的必要功夫,畢竟我們太習慣世俗的價值觀和膨脹的自我意識。多練習時時轉念,平常多身行好事,口說好話,心想好意,點亮自己心中的明燈,則惡習自除。


 


世尊證等正覺後初轉法輪度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,最後說法度須跋陀羅,所應度者都已度訖,住世八十載後於娑羅雙樹間將入涅槃前為諸弟子略說法要:


 


「汝等比丘!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,如闇遇明貧人得寶,當知此則是汝大師,若我住世無異此也。、、、戒是正順解脫之本,故名波羅提木叉。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。是故比丘當持淨戒勿令毀犯,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,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。是以當知,戒為第一安隱功德之所住處。」(T12,p.1110)


 


佛陀對於戒律的重視由此可知,即使是佛滅後,「戒」 可以作為引領佛弟子修行的明燈,如同佛的法身住世無異。以戒為師,奉持清淨戒行才能延續諸佛的法身慧命,也是能令佛法不衰的唯一良方。後世佛弟子應於此有切身的體認,明辨佛說持戒的要義,身體力行五戒十善,自持淨戒亦教人持戒,如此才是承擔如來家業,也才能讓正法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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