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除了提醒弟子們勿貪著於布施,也糾正了婆羅門舉辦邪盛大會一些不恰當的地方。邪盛大會就是婆羅門教的祭祀布施大會,世尊告訴長身婆羅門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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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佛法興盛後,得到當時的國王或長者的供養也較豐厚,佛陀亦一再教誡:「設有利養,莫生染著。(T2p.276)」「常當法施,勿習食施。(T2p.587)」像是提婆達多受摩竭陀王阿闍世毘提希子日日持五百釜食供養,世尊認為提婆達多受諸利養是今世亦壞,他世亦壞。就修行的立場而言,貪著利養即無法斷三毒,反而是增長惡業,不但今世無法解脫,就連他世亦受著這貪欲業報的影響而流轉惡趣。對施者而言,「布施」是藉著施與的行為遠離貪慳,以恭敬平等捨心親手施與,以清淨心等攝施者和受施者,如此的布施才會有大果報,為諸天所稱歎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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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羅門教的布施觀,在某種程度上是被佛教所採用的,但是採用的同時也做了適度的修正。不像婆羅門教設定了那麼多限制,對於殘缺者和不遵守宗教規範者是不予布施的。佛陀說:「以於家中常行布施,一人來乞即施一人,二人、三人乃至百千,悉皆施與故,即得大福。」即使是「以洗器餘食,著於淨地,令彼處眾生即得利樂,我說斯等亦入福門,況復施人!」施捨是慈悲心的表現,不應該有不同對象的差別待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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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Dec 04 Fri 2009 22:03
  • 當下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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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的出世說法是反吠陀,否定婆羅門教中的神學信仰。容忍梵天的存在是為了適應一般信仰,經典中常見「法」與「梵」作為同一意義來使用,只是為了攝化婆羅門而施設的方便。佛滅後,世人對其懷念加深了信仰崇拜的成分,於是佛漸被神格化,與世俗神教自然多了一分共同性。神格化的佛變成了人天教主,而經典中的天神也都以大菩薩的姿態出現。菩薩思想雖說都是以發菩提心,悲智相應的菩薩行作為理想,然而卻擺脫不了天神信仰的陰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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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所教誡的根本戒行: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言、不惡口、不兩舌、不綺語、不貪、不恚和正見,也稱之為十善業跡,意思就是說在生活上的言行舉止就能夠造就善業。持戒並不是給生活帶來一些不方便的限制,而是在因地上清淨自己的身、口、意業,因為這些善業的業報才可以得生善趣,所以稱之為「業跡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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